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广大教师的教学、科研水平,及时掌握和了解本专业前沿学科的发展动态和最新成果,促进学院的科研工作和学科发展,学院积极支持教师外出参加必要的教研和学术会议。为了规范学院教师参会活动,保证参会的有效性和实用性,根据学校有关支持政策的新变化和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学院鼓励教师外出参加必要的教研和学术会议。优先支持参加教育部、教育厅组织的教研会,优先支持参加国内、国际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专业学术会议。学院对参会人选实行总量控制,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人次。
第二条 外出参加的学术会议,应与本人所承担的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有较密切关系;参加非本专业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及其它方面的会议,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本人承担。
第三条 凡要求参加学术会议的教师,必须由本人提前1周到学院办公室填写《必威国际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》(附件1)并附会议通知(或邀请函)等材料,报经学院领导批准。获未经批准擅自参会的人员学院不予以资助。
第四条,参会教师需要提供编入会议论文集或公开发表的论文,或者参会后为全院教师介绍不少于一个小时的参会成果,否则学院将不予以资助。
第五条 因参会耽误教学任务的,参加会议前应做好调课安排,并办理调课手续。
第六条 学院对经审批参加教研、学术会议的教师予以经费支持,资助最高限额为每人次2000元。费用包括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,最高限额内相关费用按《必威国际betway差旅费管理规定》相关要求凭票报销;超支部分或未按规定开支费用,不予报销。
第六条 每位教师受资助外出参会,原则上同年度不超过一次。教师使用课题经费参加各种学术会议,不受本规定限制。
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必威国际
2015年11月1日
附件1.必威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.doc